管理制度
北京赢鼎公益基金会费用报销制度
为了规范本基金会的费用支出,依据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本着“必要、高效、节俭、安全” 的原则,制定本基金会的费用报销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北京赢鼎公益基金会所有全职和兼职工作者、实习生。
1.费用类型分为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两类:
(1)慈善活动支出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,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慈善活动,向受益人捐赠财产或提供无偿服务时发生的下列费用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;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、志愿者补贴和保险,以及使用房屋、设备、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;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。
慈善活动支出在“业务活动成本”项目下核算和归集。慈善组织的业务活动成本包括慈善活动支出和其他业务活动成本。
(2)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是指慈善组织按照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规定,为保证本组织正常运转所发生的下列费用:
理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工作经费;
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、奖金、住房公积金、住房补贴、社会保障费;
办公费、水电费、邮电费、物业管理费、差旅费、折旧费、修理费、租赁费、无形资产摊销费、资产盘亏损失、资产减值损失、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、聘请中介机构费等。
(3)慈善组织的某些费用如果属于慈善活动、其他业务活动、管理活动等共同发生,且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类活动的,应当将这些费用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项活动中进行分配,分别计入慈善活动支出、其他业务活动成本、管理费用。
2.费用报销范围
(1)差旅费:包括交通费、住宿费、餐饮补助费、市内交通费等因公务出差产生的合理费用。差旅费标准应根据规定进行核定,超标准部分自理。
(2)办公费:包括办公用品采购、印刷费、邮寄费、通讯费、服务费、招聘费等日常办公所需的费用。办公费用应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,凭正规发票报销。
(3)业务招待费:因业务需要而发生的宴请、礼品赠送等费用。业务招待费应遵循必需、合理、适度的原则,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审批程序进行报销。
(4)培训费用: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培训课程、研讨会、讲座等费用,包括学费、教材费、差旅费等。培训费用应根据培训计划和预算进行列支,需提供培训机构出具的正规发票或证明文件。
(5)其他费用:除上述费用外,符合规定的其他合理费用支出,如维修费、租赁费、福利费、广告宣传费等,凭相应凭证报销。
3.报销凭证的规范
(1)报销过程中,经办人员必须向对方索取原始单据,原则上必须是发票才能报销,未获得原始单据或者虚假的原始单据一律不予报销。
(2)报销时提供的原始单据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,原始单据必须真实、合法,原则上应与开支的内容一致,发票不得自行修改或者自行填写内容,否则不予报销。
(3)所有车票及机票必须清晰标注出发地和目的地、乘坐日期以及金额,包括基础票价、可能的附加费用等。
4.费用报销的流程
(1)费用发生时,由经办部门经办人员及时在财务系统中提起审批。
(2)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
① 差旅费
· 报销差旅费时,需详细注明出差的具体原因和确切日期,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。
· 报销过程中,交通费、住宿费、餐费等差旅费用的报销,需提供相应的发票作为凭证,且发票上的金额应不低于实际申请报销的金额。
· 因工作需要,员工自愿提供私车办理事务的,仅报销实际产生的燃油费、过路费、停车费等直接费用,具体标准如下:a.燃油费按照实际公里数和市场油价计算,b.过路费凭发票或者ETC记录报销,c.停车费凭发票报销,d.洗车费及维修费等不予报销。
· 报销人应准确填写收款账户信息,开户行至支行级别,并上传相应的付款凭证及发票,对于电子发票,需自行打印后交由财务
② 日常报销
·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、通讯费、交通费、低值易耗品购置费、业务招待费、培训费、福利费、快递费、广告宣传费、服务费、招聘费等。
· 报销内容务必写明费用事由,多条明细应分别进行填列。
· 收款账户务必填写正确,确保账户名称的每个字都与银行记录完全一致,开户行的信息需详尽至分行级别,包括银行名称、分行名称及地址。
· 在提交付款审批单时,必须附上相应的支付凭证(如付款截图)和发票,报销时需要将电子发票打印出来交由财务部门。
5.报销时限
· 员工应在费用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销申请,本月的报销在次月5日前提交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(差旅费除外)。
· 财务部门在确认发票无误且审批流程完整后,在次月10日支付上月的报销款。
6.费用标准(单位:人民币)
· 招待费:普通客户≤300元/人
· 办公用品:需附采购清单
· 住宿费:一线城市≤400元/天,二线城市≤300元/天,三线城市及以下地区≤200元/天
城市类别划分:
一类城市: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
二类城市:天津、重庆、杭州、南京、厦门、成都、苏州、东莞、无锡
其他城市:以上未列明的地区
· 交通费:飞机经济舱、高铁二等座据实报销
· 伙食补贴:每人每天50元(需提供发票)
7.备用金申请及归还
· 员工因公出差、采购预计支出超出本人承受范围或超过5000元的可申请备用金。
· 申请备用金时,由经办人员在在财务系统中提起审批。借款日期、借款金额以及借款事由为必填项,根据是否有发票,选择上传发票或其他付款证明材料。
· 出差返回或采购完成,经办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起备用金还款,过期不予报销。
· 归还备用金时,由经办人员在财务系统提起审批,关联【备用金申请】 ,发票和付款凭证一并上传,若有余额需填写还款金额并将余款汇入公户,付款截图作为附件,若超支,超支部分需在备注中详细说明并填写收款账户,选择银行卡收款方式。
8.优化费用控制政策和程序
财务部门应做好员工费用的统计,及时总结最佳实践,持续优化费用控制,优化本政策和程序,适时进行相关条款的修订和完善。